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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量审计方法浅析

来源:leyu乐鱼网    发布时间:2023-11-11 14:29:25

  摘要:在节能减排审计中,我们尝试对节能量进行了审计,重点核实了企业节能量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本文介绍了财政资金奖励的节能项目范围、条件和程序,提出了节能量审计的主要是根据,阐述了节能量审计的主要步骤,并已案例的形式进行了详细介绍。作者力图通过对审计实践的总结和归纳,对推动节能减排审计、为审计人员提供借鉴起到一定的作用。

  节能量是由节能项目技术改造所引起的能耗减少量。节能项目技术改造前后,用能系统能源消耗的降低量,比较期一般为一年。近两年,全国共有1600多个项目得到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实现了4000多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对推动“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发挥了显著作用。对这些项目节能量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审计,成为节能减排审计的重要内容。

  为了落实节约世界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2006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提出要在六个方面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2007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部署,提出要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2007年8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采用奖励资金与实际节能量挂钩的方式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奖励,节能量由第三方进行审核。同时发布了《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对节能量的审核、原则、依据、内容、程序等做出规定。

  财政奖励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06]1457号)中确定的五类项目,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余热余压利用项目、节约和替代石油项目、电机系统项目和能量系统优化项目。

  获得奖励的项目,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经发改委或经贸委、经委审批、核准或备案;二是属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新建或扩建项目不算;三是节能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四是项目承担企业一定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奖励的标准分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每节约一吨标准煤,奖励200元;中西部地区每节约一吨标准煤,奖励250元。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和奖励资金核拨的程序为:企业请有资质的部门开展可行性研究 → 组织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 申请批准技术改造项目 → 企业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附上前三项内容)→ 省发改委会同财政厅严格初审 → 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 →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 下达节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奖励资金额度的60%下达)→ 财政部门拨款到项目承担企业 →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组织委托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绝大多数都是省交叉) → 财政部根据审核报告与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清算(40%)。上述程序中,最核心的为三个环节:省级初审、专家组评审和交叉审核,省级初审通过项目才成立,专家组评审通过才下达计划并核拨60%的奖励资金,交叉审核进行清算,核拨40%的奖励资金。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按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704号)

  (1)《GB/T16614企业能量平衡统计方法》,用于审核项目实施前后能源利用情况;(2)《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用于审核项目实施前后能源计量情况;(3)《GB/T2588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T8222企业设备电能平衡通则方法》,用于审核项目用能设备正常运行效率的计算分析;(4)《GB/T15587工业公司能源管理导则》,用于审核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第一步,收集资料。包括: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②项目单位提交的《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③省节能监察中心对该项目节能量的审核报告;④财政部下达的奖励资金计划;⑤财政部组织交叉审核节能量的报告;⑥企业《能源定额管理》、《能源统计管理》等能源管理制度;⑦《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等行业标准;⑧项目建设的有关财务账表凭证;⑨项目投产前的产量和能耗数据;⑩项目建成后的能耗数据,等。

  第二步,听取情况介绍,审阅资料,了解企业及项目概况。主要是审查合规性,包括项目申报的程序是否合规,项目内容是不是满足财政奖励范围,项目节能量是否由技术改造形成(不能是新建、扩建、扩大产能、调整产品结构)等。

  第三步,查看现场,了解企业的工艺流程、基本的产品,并查看改造的前后变化。主要是审查真实性,如借助相关影像资料。

  第四步,审查项目建设的有关财务账表凭证。主要是审查真实性、合规性,包括审查项目资产金额的投入情况,关注项目实际支出与申报的差异如何;审查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发票是否真实存在,关注项目的真实性;审查奖励资金到位情况、奖励资金的入账及使用情况、产品营销售卖情况及库存(验证产量)等。

  第五步,确定项目边界。主要是明确划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改造的范围,这是合理确定节能量的基础。

  第六步:计算节能量。确定项目类型,选用节能量计算公式。五类改造项目及其相应的节能量计算公式如表1 所示。

  2009年,在XX省节能减排审计中,根据资金和项目的情况,我们重点审计了S市。2007至2009年,S市共有国家财政资金奖励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0个,我们抽审了8个,发现其中6个有问题,占七成多,共多报节能量38101吨标准煤。与财政部批复的节能量相比,多报节能量32038吨标准煤,应核减财政奖励资金762.41万元。具体企业及项目明细如表2所示:

  下面,以G玻璃有限责任公司54 m2马蹄焰窑炉技改项目为例,介绍节能量审计的方法。

  G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70年,1997年改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是XX省日用玻璃行业重点骨干企业,以生产玻璃瓶为主。

  其建设内容为:淘汰28 m2落后玻璃熔炉5座,改建成高效节能54 m2马蹄焰窑炉2座;淘汰高耗能的燃煤气退火炉10条,改为节能型全电自控退火炉12条;淘汰燃煤2T锅炉1台,燃煤立式锅炉1台,购置废气余热锅炉2台;拆除50 m烟囱1根,20 m烟囱2根,建循环水池3个,建脱硫塔2座;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成型设备100台套,购置微机控制电子制瓶机等设备,实现综合能耗大幅度降低。建设内容明细如表3所示:

  在收集有关的资料、查看现场、听取情况介绍后,审计组分析了项目改造前后的各项统计和财务数据。项目实施前2006年(基准年)生产车间生产产品及产量为玻璃瓶56280.56吨,2006年能源消费结构如表4所示:表

  企业项目实施前生产玻璃瓶车间有1、2、3、4、5、6车间,5车间为玻璃瓶深加工车间,6车间2005年下半年开始新建一条54㎡熔炉,2007年逐步拆除3、4、6车间里的玻璃熔炉,2008年拆除1、2车间里的玻璃熔炉,新建2座54㎡熔炉及玻璃生产线㎡熔炉及玻璃生产线。改造前、后系统边界图如图1、图2所示:

  该项目为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产品比较单一,主要是玻璃瓶,项目节能量适合采用单耗法进行计算。选用的公式为: ,计算过程如下:

  该项目于2007年申报的,通过查阅项目合同明细表,项目合同最早的一份为2007年8月20日,第二个余热锅炉的合同日期为2009年7月3日,所以项目改造前基准能耗应采用2006年能源消耗及产品产量数据计算。审核组通过查阅2006年能源消耗台帐、生产车间产品产量报表,进行该项目节能量基准指标的核算。

  (1)项目线)财政节能奖励资金已按照规定到位60%计228万元,计入往来科目,未按要求计入资本公积,企业应予以更正;

  (3)项目节能量10815 tce,比企业申报节能量15200 tce减少4385 tce。节能量产生差异的原因为,一是产品产量选择有误,应选择基准年产量,不能选择预估产量;二是综合能耗数据与企业申请报告差异较大(误差39%,0.32-0.23=0.09/0.23=39%)。

  对节能量进行审计,真实性是基础,准确性是重点。真实性的审查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如查看现场、施工合同、账表、设备购买发票和影像资料等。准确性的审查,则要注意节能量计算中容易出错的五点:

  一是边界不同,实际改造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如:某企业将用于取暖的节能量计算在内,与申报材料不符,应予剔除。

  二是节能量重复计算。如:某企业节能项目共有6项节能技改措施,企业按照这6项节能措施分别计算节能量,存在重复计算和计算不准确的现象。

  三是审核基准年选择错误。按《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中的规定,基准年是指项目实施前一年,如果前一年产量不能正确反映该产品的正常产量,则可采用前三年的算术平均值。某企业节能项目在2008年开始实施,基准年应选用2007年,该企业却选用2005年,造成节能量计算发生错误。

  四是选用折标准煤系数有误。国家标准规定,除电力按国家公布的折标准煤系数外,其余折标准煤系数应以实际购入能源的化验数据为依据折算标准煤量。审计中发现两家企业这一系数均选择有误。

  五是改造后运行效果与预估节能量差异较大。企业申报节能量时,基本上均采用可研报告的设计数据,而实际效果与设计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某企业在申报时采用可研报告上改造后吨玻璃瓶能耗能达到0.23吨标准煤,而实际只能达到0.32吨标准煤,差异达39%。(张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