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尾气处理体系,通过除尘、洗刷后颗粒物排放量有必要小于50mg/Nm3;SO2含量小于300mg/Nm3满意《山东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DB37/2375—2013)要求。
3.3尾气处理体系,通过除尘、洗刷后颗粒物排放量有必要小于50mg/Nm3;SO2含量小于300mg/Nm3满意《山东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DB37/2375—2013)要求。
3.5整套设备包含配料、喷浆造粒、冷却、筛分、除尘、打包(每条出产线出产线可以接连安稳工作,出产安稳,主体设备安稳运转5年以上;
其他设备为Y2节能型系列电动机。各大型设备发动有必要安稳,不得对其他设备形成冲击;37KW以上电动机装备为变频电机。
单套设备全体规划出产能力为5万吨/年(7吨/小时),其它热风炉、烘干、冷却、除尘、配料等辅佐体系均以此数据为根据进行规划。
4.4热风炉800万大卡、烘干水量≥7吨/小时,炉内zui高温度≥1500℃。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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